英德要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,促使原本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。
纠纷起因
原告陈先生经营一家石材加工厂,被告崔先生是其长期客户。2024年7月至9月期间,崔先生陆续在陈先生的工厂提货,支付部分货款后,剩余20420元尾款双方约定于2024年10月1日前结清。约定期满后,崔先生始终未付款,经多次催要无果,陈先生遂诉至法院。
调解经过
案件受理后,法官并未急于开庭判决,而是迅速抓住“事实清晰但履行困难”这一争议焦点,并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。
调解过程中,法官先是背对背沟通,分别听取双方的诉求和难处,了解到被告崔先生确因短期资金周转问题无力一次性还清,但其还款意愿强烈;随后面对面释法明理,向被告指出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,同时也向原告说明,若被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,判决也可能陷入僵局;最后引导换位思考,以双方良好合作关系为基础,建议原告考虑给予一定宽限期。
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,被告坦诚了自身困难,主动提出分期偿还的具体构想,原告亦表示谅解,愿意在金额和期限上作出合理的让步。最终,经法庭主持调解,被告给付原告欠款本金共计20000元,于2026年2月15日前给付欠款10000元整,剩余10000元于2026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。
如未按上述款项给付任何一期,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未给付部分的全部欠款及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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